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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矿推行“阳光工作法”

来源:自创 作者:尹静 吴亚敏 发布时间:2020-08-27 文字大小: |



为进一步激发全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振精气神,近期,大平矿在全矿大力推行“阳光工作法”。

“‘阳光工作法’就是通过推进工作行为文明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工作质量标准化,从而达到强化执行能力、提升质量效率的目的,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该矿“阳光工作法”牵头部门党务工作科科长吴法喜介绍道。

大平矿从精神风貌、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四个方面制定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作为职工,要思想高尚,举止文明,把个人理想融入到企业发展中来,积极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作为部门,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均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非协调同意,不得停办或延期;给下属单位安排任务时要具体细致,什么人负责、什么时间完成、完不成怎么办等,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为确保此项工作得以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该矿还明确了具体操作方法——第一步:开展“三自查三反思”活动,即查思想觉悟,反思担当意识;查作风纪律,反思执行能力;查岗位职责,反思工作绩效。第二步:开展“三整改三提高”活动,即整改思想,提高认识;整改作风,提高执行;整改方法,提高效率。广大干部职工和各科队积极响应,严格对照“阳光工作法”要求,从意识形态、思想状况、工作方法等方面查找问题不足,制定对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勇于担当的作风、精准快速的效率,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为推动企业解危脱困、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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