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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集团公司2020年法治建设略记

来源:自创 作者:本记 发布时间:2021-02-08 文字大小: |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近年来,集团公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强化依法治企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不断深化企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法务工作。一是坚决贯彻依法治企,确立单位负责人为法治第一责任人制度。一年来,从集团公司到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对法务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务部门的意见建议作经营管理、合同签订等事项决策的参考依据。以刚性的制度执行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律风险意识显著提高,风险防控效果明显。

二是重构法务工作机构,加强法务队伍建设。2020年初,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集团法务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的应对、处置、指导集团各单位法务工作,对企业改制重组、规章制度制定、合同签订、案件办理、律师选聘等统一管理和指导。

充实法务人员,从基层单位遴选6名法学专业人员到法务中心。为提升专业素质,法务中心人员多次到省国资委、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参加《公司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专业培训,邀请法院就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交流座谈。法务中心建立每周例会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对案情、应对措施综合研判。通过以上措施,法务人员专业水平显著提高,工作能力得到提升。

提前介入,防控关口前移。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原则,改变法务工作重心,变被动为主动。将工作重心从“事后补救”改变到“”事前防范”,提前介入,从源头防范。2020年法务中心审查备案合同548份,提出100多条修改建议,对各单位和部门的法律咨询及时回复,堵塞漏洞,减少和消除法律风险。

紧盯重点案件不放松。由于历史原因,集团公司出现个别重大案件,如裴沟一一井系列涉嫌合同诈骗、与红林科贸煤炭加工保管纠纷、上海郑煤贸易案件等,这些纠纷,时间跨度长,金额大,案情复杂,已经多年多次审理。针对这些案件,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极其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亲自抓,亲自协调,努力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集团公司领导对法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带动了基层单位,新郑煤电公司、超化矿、祥龙等单位领导针对本单位法务工作亲自抓、亲自跑,积极维护单位权益,依法治企观念明显增强。

以公司利益为上,坚持“能诉就诉、宜调则调”。由于市场和疫情原因,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部分单位出现多起货款和劳动纠纷。为维护企业稳定经营,法务中心与案发单位及人力资源部们加强沟通协作,召集31家基层单位召开座谈会,做好政策、法律宣教工作,讲解劳动争议处理方法,要求各单位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充分沟通,教育引导职工与企业相互理解,共同克服困难,依法依规处理劳动争议,改变了劳动争议案件被动的局面。针对货款纠纷,和业务合作方真诚沟通,互相理解和支持。一年来,货款纠纷绝大部分以和解结案,缓解了资金支付压力,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0年,法务中心共办理诉讼案件88件,标的5.28亿,已审结63件,胜诉占48%,调解和对方撤诉占36%。另外,变被动应诉为主动出击,主动提起诉讼8起,均已立案进入审理,法务中心将全力以赴,努力维护集团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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