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肖同社,监察执法七处处长夏宁宁带领执法检查组,到芦沟煤矿开展异地执法专项安全检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陈广金及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审阅图纸、核账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排矿井生产布局、采掘接续计划、通风系统运行、重大灾害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逐项查验安全管理、灾害治理、隐患整改等台账资料,并深入井下31071下副巷作业现场,实地核查采掘施工、瓦斯治理、现场管控等关键环节。
反馈会上,检查组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标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细化任务清单,逐级分解岗位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健全督导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地见效。二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零容忍。持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深挖问题反复出现的根源,坚持举一反三、从严追责问责,坚决防范同类隐患反弹。三是抓实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常态化开展灾害区域预测预警,动态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持续优化瓦斯抽采封孔工艺,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质量,稳定保障瓦斯抽采浓度与抽采量达标,做实灾害治理全流程闭环管控,牢牢守住重大灾害防控底线。四是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牢固树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理念,严格规范全岗位作业流程,引导职工把作业标准转化为自觉行动,集中整治习惯性违章、低标准作业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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