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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监局通报近期三起煤矿事故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07 文字大小: |
    从国家煤矿安监局获悉,煤矿安监局就近期发生的三起煤矿事故发出警示通报,要求各煤矿企业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据通报,9月22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嘉艺煤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被困井下。初步分析,掘进工作面迎头后方60米处与采空区相透,采空区积水溃入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事故。

  9月22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龙山镇煤矿十井不执行停产指令,违法生产发生火灾事故,11人被困井下。初步分析,该矿井下机电硐室因馈电柜、空压机着火引燃支护木棚,并导致巷道冒落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9月23日接群众举报后核实。

  9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山东东泰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由于支护不到位发生顶板事故,5人被困井下。

  煤矿安监局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对非法违法生产煤矿要按照“四个一律”严厉打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跟踪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报指出,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要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各项要求,特别要查明老空区积水情况;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淘汰落后设备,严禁小煤矿在井下使用空压机;加强顶板支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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