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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纪委规范案件审理工作

来源:自创 作者:杨诗蕊 张晓惠 发布时间:2022-03-18 文字大小: |

为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两级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工作,保障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河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近日,集团公司纪委印发《郑煤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该《办法》共分总则、审理原则、审理资料、审理程序、工作要求、附则五章二十条,对集团公司管理的党员干部职工涉嫌违纪进行立案审查后, 须按照监督执纪“二十四字”方针进行审理工作。其中,对“查审分离”、集体审议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移送审理的案卷材料按案件归档要求分类装卷,确保送审资料完备;对主要事实不清、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提出补充审查建议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同时,该《办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在办理科级干部违纪案件结束前,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信访审理室提请介入审理作出明确要求。


《郑煤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印发,是集团公司纪委首次制定的纪检监察审理工作规范性、指导性制度,使集团公司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有据可依,规范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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